環評法龍崎條款三讀 將終止歐欣掩埋場案
台南龍崎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爭議近20年,立法院會14日三讀修正環評法條文,增訂《龍崎條款》,可望讓歐欣掩埋場案落幕。台南市長黃偉哲感謝中央修法,傾聽居民心聲、守住龍崎自然地景、捍衛環境正義。台南社大環境小組召集人黃煥彰呼籲環保署應盡速依新修環評法,行文歐欣廢止掩埋場歷次環評。
龍崎區坐擁珍貴泥岩惡地地質,歐欣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計畫於此設置南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引發地方與環團長期抗爭,全力阻擋掩埋場進駐。台南市政府也於2019年1月宣布龍崎掩埋場預定地列為自然地景,前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也允諾龍崎掩埋場設置許可不再展延,不過,由於歐欣案環評迄未廢止,地方始終憂心掩埋場仍會死灰復燃。
立院三讀修正環評法條文,修法後明訂,只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開發許可後,環評審查結論就算失效,明確能避免衍伸額外爭議。
黃偉哲昨天表示,他擔任第一任市長時所批的第1份公文,就是處理歐欣掩埋場的開發案,展現他疼惜鄉親、守護鄉土的決心。其後,南市府也貫徹立場,包含審議畫設自然保留區和地質公園,並持續跟中央溝通研議修法可能性。
他也說,修法通過,是龍崎居民的勝利、是環境的勝利、也是台南的勝利。
黃煥彰表示,這的確是讓人興奮的訊息,但仍要呼籲環保署儘速依新修環評法,行文歐欣公司廢止掩埋場歷次環評。他說,目前另一個重點是經濟部與歐欣的訴願,經濟部應提出更多理由且須贏得最後訴訟,本案才算徹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