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釀交通事故肇因 南市警加強執法

【記者 尤華恩/台南 報導】

依據統計,臺南市109年1至12月交通事故肇因前2名分別為未依規定讓車及未注意車前狀況。而邇來因天氣寒冷,國人吃薑母鴨、燒酒雞及小酌後酒後駕車機會增加,更顯示加強路口安全、維護路口行車秩序守法刻不容緩。

為加強交通事故防制,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自1月26日起至28日針對邇來發生多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主要肇因,啟動「未依規定轉彎、違反號誌及路口未禮讓加強執法」。本次執法重點項目分別為「無適格駕照」、「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取締酒後駕車」、「路口未禮讓」、「未依規定轉彎」與「闖紅燈」,希望藉由執法及宣導雙管齊下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意識。

處罰並非目的,而係為導正用路行為,以建立安全的用路環境。交通警察大隊並提醒騎乘機車配戴安全帽注意事項供參考:

1、選擇適當的尺寸,以不容易晃動為原則,過大過小皆不妥當

2、確認製造日期,不買超過保存期限的安全帽

3、務必選購有合格標章的安全帽

4、騎乘機車時,安全帽扣環務必緊扣,且不能有顎杯

5、重摔或出過車禍的安全帽就不再使用。

另提醒民眾東區拖吊保管場110年2月1日將成立,民眾屆時倘於東區違規停車遭拖吊,請前往東區裕永路286號(平實路與裕永路口、電話:06-2005068)新址領車。民眾特別注意,遭移置保管車輛請儘速辦理領車作業,如逾期未領回,於公告3個月後,將依法辦理「逾期未領車輛拍賣作業」。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長方仰寧表示,為維護交通秩序,違規停車除了妨礙人車通行外,所面臨的風險不僅是警察開單或車輛被拖吊;真正嚴重的是,若違停車輛致車禍受傷或死亡,違停駕駛須負擔刑事及民事責任。

考量本市交通運輸特性私人汽機車使用高,駕駛人建立正確的防禦駕駛觀念並提升危險感知能力更形重要。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需要全體用路人共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