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宏達電10月底在台裁員600人

【時報-各報要聞】宏達電 (2498) 裁員大刀砍向台灣,主管單位證實,新店總部與桃園廠在10月底前共將解僱600名員工,以宏達電在台總聘僱員工約達12,000名、占全球員工總數8成來看,宏達電要達成全球裁員2,250人的目標,台灣裁員人數很難少於千人,恐怕在台會有第2波、甚至第3波裁員,至於資遣費是否高於勞基法?宏達電不願評論。

宏達電在8月中宣布全球將裁員15%,以7月底時全球員工總數15,000人左右推算,相當於2,250人左右,美國總部所在地西雅圖在裁員宣布後隨即解僱47人、舊金山的設計部門解僱人數不明,不過真正的重災區是在台灣。

宏達電光是在桃園廠就僱用超過9,000名正職與約聘員工,以研發與營運為主的新店總部所聘僱的員工數亦達2,912人,相當於宏達電在台灣聘僱員工約12,000人,占員工總數高達8成,也讓外界估計,如果宏達電沒有在台灣裁掉超過千人,恐怕很難達成全球裁員15%的目標。

新北市勞工局昨日指出,上周五已接獲宏達電解僱新店總部員工計畫書,將於10月31日裁減200人,外傳新店總部這波遭裁員者多是研發人員,而桃園市勞工局也證實,宏達電桃園廠10月底前將解雇400名員工的公文,已於上周送達。

不過,宏達電這一波裁員總數僅600人,遠低於外界估算的千人以上,這也代表,宏達接下來不是還有第2波,甚至第3波、第4波的裁員,就是其他即將要失業的員工,大多是不需要提前向主管單位報備的約聘人員。

而在資遣費方面,有別於大部份經歷過裁員的台灣企業與外商,都會提出比勞基法優惠的資遣費方案,宏達電昨日僅表示,資遣費發放會遵守勞基法。(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吳筱雯、袁延壽╱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