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健等35名韓國藝人在形象權訴訟中敗訴
1月8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26庭對張東健等35名藝人起訴某整容醫院侵犯形象權一案做出判決,判張東健等原告敗訴。
該整容醫院此前在醫院官方博客上發佈的文章中使用了張東健等藝人的照片,為此張東健等35名藝人在去年1月聯名將該整形醫院告上了法庭。原告除張東健以外還有宋慧喬、金南吉、東方神起、少女時代等韓國人氣明星。
負責此案的法官在今天宣判時表示,鑒於近年來廣告產業的發展,藝人的形象權理應得到保障,但韓國還沒有對此類糾紛的實質性法規,因此此案只能判張東健等原告敗訴。
李承佶/文 版權所有Mydaily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