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宋新妮等人上千萬 演藝圈女騙徒遭押 檢方追共犯!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宋新妮曾指控,遭到一名叫林秀慧的女子詐騙。林女佯稱是廣告贊助商接近宋新妮,之後再以宋的多年好友身分騙進演藝圈,其中林女就從宋新妮身上詐得數百萬元,另有多名藝人和經紀人也遭林女詐騙,總共詐得上千萬元。宋新妮憤而提告,林女上月底遭羈押後,台北地檢署懷疑另有共犯,5日上午兵分3路進行搜索。
檢警調查,41歲本名林秀慧的女子,先前曾至少犯下18起詐欺前科,還在19歲時因搬走公司的電視而被告上法院,自此經常進出監獄。2004年,林女自稱是廣告商,趁機混入立法院,她誆稱能低價購得名車和手機等商品,收到錢後或訂金便避不見面。其中包括慶生醫院董事長劉桂花、前立委林正二的助理張宏睿都曾受騙;甚至還有家庭主婦因不堪受騙損失,因而跳樓身亡。
林秀慧除了詐騙政商界名流外,之後更化名「林茹」混進演藝圈。今年2月她佯稱是廣告贊助商接近宋新妮,之後再假借是宋的好友名義,趁機詐騙不少藝人和經紀人,當中不乏知名藝人,除了宋新妮之外,庹宗康也在其中。其中宋新妮就被詐騙數百萬,加上其他演藝圈人士,累計詐得上千萬元。
宋新妮因不滿林女利用其身分騙人,並避免更多人受騙上當,已經具狀控告林女,偽稱與廣告商關係良好,之後再以低於市價一半以上的金額購買名車和3C產品,趁機騙她和其他演藝圈人士向他訂購並交付貨款。
林女收到錢後便避不見面,導致她和其他友人都損失不少。此案堪稱是近年來演藝圈內最大宗的詐騙案,必要時撿警將會約談被害的藝人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