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避狗仔隊 遭警方票控 陳展鵬否認 不小心駕駛
【星島日報報道】藝人陳展鵬(煎pan)涉於今年3月,駕駛一輛私家車在柯士甸山道的公眾停車場咪表位,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今年9月遭警方交通部票控。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陳展鵬親身出庭,否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8日開審,屆時審訊將以英語進行。記者:黃顯晴 控罪指,40歲被告陳展鵬涉於今年3月15日晚上11時20分,在柯士甸山道公眾停車場咪表位,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消息指,當晚陳展鵬疑被傳媒狗仔隊追截,致令他違反交通規則。而控方在庭上表示將傳召三名控方證人,另會呈上一段證人的車輛紀錄儀片段。據悉,證人將包括兩名《蘋果》職員,以及一名警員。代表陳展鵬的女大律師陳熙華表示警員到場時陳雖已離場,但辯方並不爭議他是事發時的司機。 首次上庭不緊張 陳展鵬在庭外向記者表示,自己是第一次上庭,但不會緊張,坦言會以平常心面對,又表示現階段不會多言。展鵬還稱現時正放假,但相信審訊時亦可調動檔期出庭。有女記者問他離開法庭後是否需趕返TVB?展鵬即展露笑容鬼馬表示:「你係咪約我去飲茶?」展鵬離開法院時又大方駐足讓記者拍攝,期間遇退休警司朱經緯的支持者高呼「支持朱經緯!」,展鵬則面露尷尬微笑。 案件編號:東區傳票三四三二六一二O一七 ■陳展鵬昨日現身法庭,全程面帶微笑,表現輕鬆。 ■展鵬庭外表現輕鬆,還與女記者講笑。 ■展鵬涉嫌3月不小心駕駛,而同一個月內還被影到與港姐單文柔深夜駕車上山頂歎外賣。 ■展鵬遭警方交通部票控不小心駕駛。圖為他早前拍攝《同盟》外景的駕車照。 ■展鵬否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