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被控性侵多女未道歉 律師驚曝最嚴重下場

NONO的最壞下場恐面臨超長的刑責。(圖/中時資料照)
NONO的最壞下場恐面臨超長的刑責。(圖/中時資料照)

52歲已婚男星NONO(陳宣裕)沾性醜聞,21日被網紅小紅老師開記者會指控曾性騷、性侵多女的惡行,NONO雖宣布「停止演藝工作,誠心深刻反省」,但尚未向受害者道歉。律師丁昱仁受訪透露,地檢署如果介入偵辦,且受害者的指控屬實,NONO最糟的下場恐面臨超長的刑責。

小紅老師指控NONO對20位女性伸狼爪,除了揉胸、磨蹭等,還性侵其中4位,包括把101櫃姐拖去無障礙廁所性侵,以及車上「強行進入」被害女、帶15歲少女回家隔著洞口摩擦、家中性侵女子等,也有指交幾位受害女。

NONO被小紅老師指控涉嫌性侵、性騷擾20位女子。(圖/中時資料照)
NONO被小紅老師指控涉嫌性侵、性騷擾20位女子。(圖/中時資料照)

律師丁昱仁21日在臉書轉發受訪的新聞片段,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若被害人指控屬實,NONO就涉犯《刑法》221條的強制性交,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性侵不是以有無射精為準,只要性器部分/器物進入或部分接合就已構成強制性交。另外,意圖性侵未得逞也構成性侵未遂。

丁昱仁說強制性交的追訴期有30年,若是受害者像小紅老師說的多達20人,只要對1人犯案一次就算一罪,最後合併執行上限30年。丁昱仁呼籲被害者勇敢向檢警提告,因追溯犯罪必須知道被害人的身分、證據等,實務上證據不只驗傷單,事後求助心理醫生、向親友傾吐、仍與被告通訊及內容等,都可當作證據之一。

另一名律師詹傑翔受訪指出,NONO的行為恐涉及刑法第224條第1項的強制猥褻罪,可以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無套中出,可能涉及刑法第221條第1項的強制猥褻罪,可以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期台灣盛行#Me Too運動,詹傑翔表示,若有遭受到強制猥褻、性交或拍攝性影像的受害者,建議不要因選擇容忍或因羞恥感無法面對社會大眾而沉默,而是儘速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發),以增加司法機關進行全面蒐證的可能,減少加害者滅證的機會。若5年後或10多年後才行動,除非當事人承認外,否則在司法機關的處理上,還是以證據為主,不會因主觀說法就採信,需有客觀證據的佐證,始有可能對加害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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