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yPal受限國內法規 中止台灣買賣間支付
國內民眾未來網購,支付工具選擇性將減少一種。知名網路金流公司PayPal,日前於官網宣布,將於9月21日起,停止台灣地區的買家與賣家以PayPal支付,只提供國人使用於跨國買賣的交易。 PayPal為國際性的電子支付平台,成立於1998年,現階段提供服務範圍達203個市場,全球各地共有1.69億個會員,去(2014)年全球共處理40億筆交易,深具成長潛力。 據瞭解,PayPal會有如此重大服務改變,主要是5月國內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後,第三方支付業者須取得執照,必須設立公司且資本額達5億元以上,並設立機器設備,使得PayPal選擇調整經營模式。 雖然PayPal停止台灣地區買家與賣家支付的原因,與國內法規有關,但金管會認為,PayPal要在台灣提供電子支付,有很多選擇,未必要依照「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成為特許事業登記。對於PayPal現在的決定,只能予以尊重。 金管會進一步解釋,PayPal公司主體位在新加坡,並非在台灣,雖然「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通過後,依法PayPal要維持既有營運模式,營業額超過10億元就須向主管機關登記申請特許事業登記,但以PayPal目前營業額不到10億元的情況,也可直接向經濟部登記設立分公司或是設立子公司,或者與國內電子支付機構合作做境外交易,也是選項之一。 金管會日前已經頒發首批獲准經營或兼營第三方支付業務的公司,包括玉山銀行、臺灣銀行、中國信託、永豐銀行,以及歐付寶、樂點等,全都是國內業者,目前並沒有國外電子支付公司提出申請經營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