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為什麼吉爾貝克可以重新獲得1次罰球?規則都有寫

台新夢想家吉爾貝克罰球造成對方違例,引發討論。(照片來源:P. LEAGUE+聯盟提供)
台新夢想家吉爾貝克罰球造成對方違例,引發討論。(照片來源:P. LEAGUE+聯盟提供)

【P. LEAGUE+】季後賽正如火如荼的進行中,在夢想家對戰富邦勇士Game2關鍵的第四節5分38秒,吉爾貝克獲得兩罰的機會,雖然第一球沒進,但是因為塞瑟夫擅自離開原本站位的區域,這樣子的動作確實對罰球員造成影響,所以裁判當下又再給了吉爾貝克重新兩罰的機會。

在球場上不管大大小小的事務都有一定的規範,罰球也不例外。像是比較常見的爭搶籃板的進場過早、罰球員踩線或罰球時間不得超過5秒…等等,都是希望保障所有球員及雙方球隊的權益。那這次「擅自離開站位區」的事件,在規則上其實也有明訂如下:

(43.2.4)「罰球期間,在球未離開主罰球員之手前,進入禁區、中立區域或離開空位」都視同違例。

(43.3.2)「若罰球中籃,除了主罰球員之外的任何球員違例時,得分算,違例應被忽略」

在這次事件當中,如果吉爾貝克的第一罰順利命中的話,那裁判自然會忽略塞瑟夫的行為,但就是因為球沒進,因此按照規則(43.3.3)「主罰球員的對手違例時,該主罰球員重罰一次」簡單來說就是當裁判將球交給罰球員以後,三分線外的球員不能再走進三分線內,禁區站定位的球員也不能離開自己的位置,假如你想和隊友換位或是利用短暫的空檔去跟教練、隊友討論,要嘛就是在裁判球給之前迅速移動,不然就要等到罰球員球離手以後。

關於執行罰球的限制有很多規定,像我印象很深刻就是在高中的一場比賽裡,我因為罰球時做了假動作而被裁判逮了個正著,也是因為那次的烏龍事件我才瞭解到原來「罰球不能做假動作」那當然還有其他林林總總的規範。像是

1. 三分線以外的球員必須站在罰球線延伸和三分線之後的位置

2. 禁區站位的球員不得以任何動作干擾主罰球員

3. 只有主罰球員的違例會被判進球得分無效(進場過早、踩線、五秒違例)

4. 罰球員球離手以後,禁區的球員就可以衝搶籃板,三分線以外和罰球員則是必須等到球碰框之後才能衝搶

5. 最後一次罰球期間,防守球員不得妨礙中籃,否則判球進算,得1分,接著該防守球員應被判技術犯規

希望可以透過這篇文章的內容,讓大家更熟悉執行罰球時的相關規定,才不會在關鍵時刻因為對規則的不瞭解,發生一些烏龍事件。

◤品牌好康下殺◢
👉最強618 運動鞋戶外用品下殺3折
👉adidas年中慶全館5折 2件再86折
👉CONVERSE全館45折 結帳再享79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