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林姓補習班教師涉嫌猥褻4名國中女學生,犯案次數高達115次!基隆地院一審判決出爐,依權勢猥褻罪判林男3年8月徒刑,另對少年犯強制罪,共93罪,判刑3年,得易科罰金。對此,基隆市教育處表示,獲報後立即啟動調查,並於今年4月對林男做出解聘與終身不得聘用的行政處分,盡速阻絕補習班風險,保護學生安全。
...留職停薪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又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前述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另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此外,自104年4月27日起,若雇主同意任職未滿6個月的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周刊王CTWANT] 據了解,1名身穿吊帶褲且頭紮髮髻的女子,蹲坐在電動玩具車裡,甚至行駛在仁愛路斑馬線欲橫越到對街,整起過程全被一旁友人從後方拍下,事後還把危險當有趣的行為上傳至網路上,殊不知此舉已經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
一名蕭姓男保全任職於台南某個社區,工作期間竟看上仍就讀國中的小帥(化名),數度趁小帥搭電梯期間,利用自己身材壯碩的優勢,把對方擠到監視器死角,對其上下撫摸,甚至還脫下小帥的褲子強迫為其口交。小帥不堪受辱向媽媽求助,全案才因此曝光,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蕭男5年有期徒刑。
[周刊王CTWANT] 竹北兩名健身教練受友人之託幫忙照顧年幼的兒女,未料兩人竟未能將孩子悉心陪伴,把幼童「照顧」到四肢及身軀多處新舊擦挫傷,甚至雙腳還出現瘀青。媽媽晚間替兒子洗澡時,發現身上多處明顯有傷,趕緊將孩童送往醫院,經醫院深夜通報警方。新竹地檢署於7日接獲兒虐案件早介通...
台北市幼兒園長之子性侵多名幼童,因媒體報導資訊受法律限制,使事件揭露受阻。國民黨立委黃健豪曾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案,明訂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權益法的加害者,犯下性侵害犯罪的加害者,媒體能依照「再犯危險程度」、適度揭露加害者個資,讓民眾可以提前掌握「有危險者在身邊」。
校園性平案逐年攀升,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耿葳15日在議會質詢踢爆,教育局螺絲鬆散,校園發生性侵案件都毫無掌握,並稱收到國中家長陳情,孩子遭性侵反成被告,校方偏頗加害者,甚至逼其轉學。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回應,未來將針對有較多性平案數學校進行加強督導,並公平、加快性平程序。
南投市國小黃姓男教師兼棒球教練,18年間對22名學生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加重強制性交罪等共68次;黃男坦承全部犯行並與其中14人和解賠償完畢,南投地院今天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全案可上訴。
...前往板橋警分局報案求助。警方獲報後依規定受理,並由單一窗口轉至轄區淡水分局偵辦,同時立即通報兒少保護。淡水警方已對涉案的胡姓女宮主及周姓丈夫製發傳喚通知書,要求二人到案說明。在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案情後,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傷害罪嫌送辦。 這起發生在宮廟內的虐童案件再度引發社會大眾對兒童人身安全的高度關注。主管機關呼籲,若發現疑似兒童虐待事件,請立即撥打110或113求助,共同守護兒童免於傷害。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北市某幼兒園長的毛姓兒子對幼兒園的多名女學童性侵,遭台北地方法院先就6名被害女童部分判刑28年;台北地檢署持續追查,發現毛男竟然還用手機拍攝39名幼童的性侵影像或偷拍性影像,今(22)日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起訴毛男,檢察官並形容毛男犯行「令...
南投兒童小明(化名)從4歲起,就遭父親酒後「不當管教」,因四肢多處出現條狀瘀傷;相關單位通報、安置,才擺脫施暴父親,父子分居長達5年,雖已經11歲,且父母都希望孩童能返家照顧,但小明仍不願回家,只願定期會面維繫親情;加上法官考量,小明自我保護及照顧能力薄弱,對父親教養觀念仍有疑慮,因此,裁定繼續安置。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花蓮一所國小林姓代理老師,日前在校內涉嫌持手機偷拍女學生上廁所,被當場逮個正著,花蓮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林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並有逃亡、滅證之虞,聲請將林男羈押禁見,花蓮地院今(26)日裁定獲准。 花蓮地檢署指出,花蓮縣警察局日前獲報,一名國小林姓老師在學校公共廁所內,以手機竊錄女學生如廁,檢察官執...
[周刊王CTWANT] 據了解,有學童向家長反映,表示自己9月中旬在校上廁所時遭偷拍,校方立刻調閱監視器,發現林男曾詭異進出廁所,立刻約談他並報警,林男則立刻請辭。花蓮地檢署獲報後深入調查,將林男拘提到案,發現其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2日電)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侵犯6名女童,一審判刑28年;檢警另查出毛男涉侵犯39名幼童,及於公共場所偷拍未成年性影像306次,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罰。
花蓮縣某國小驚爆偷拍案,林姓代理男老師涉嫌在國小廁所內用手機偷拍女學生如廁,校方勾稽發現,林男在大學時代因違反性騷法被裁處,恰巧又發生偷拍事件,經校方約詢後林男已離職,擔任該校代理老師僅12天,花蓮地檢署26日表示,林男因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罪嫌,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桃園市一名國中一年級的女學生因不服家長管教,竟遭生父與繼母在未經其同意下,於今年6月逕自到戶政事務所將其姓名最後一字改為「壞」,以此作為懲戒方式。儘管女學生的生母、學校師長、戶所人員及社工均多次向其生父、繼母溝通勸說,但仍無法阻止,女學生獲悉此事後,情緒幾乎崩潰。對此,市議員黃敬平今(7)日在市政總質詢上呼籲,市府應設法補救與協助撤除,而市長張善政也表示,只要有補救管道就會盡速去做,希望讓監護人回到適當的人手上,避免其受到傷害。
台東縣政府去年於婦產科、小兒科診所周邊路段增設「粉紅停車格」,原本僅提供婦幼專用,但夜間關診後閒置率高,一般民眾「望格興嘆」;有鑑於此,縣府彈性開放使用,於每日晚間9時後釋出車位,不限駕駛人及乘客身分皆可停車。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3日電)南投市國小黃姓男教師兼棒球教練,18年間對22名學生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加重強制性交罪等共68次;黃男坦承全部犯行並與其中14人和解賠償完畢,南投地院今天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全案可上訴。
衛福部8月公布「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新增5大注意事項,而近日衛福部保護司邀請兒少集團及媒體代表開會,列舉受矚目的兒少新聞事件,點出報導可能觸法之處,並強調將會與地方政府溝通,讓《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範能執行得更靈活。
高雄23歲吳姓女子疑似虐待1歲半的兒子,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遭羈押禁見。回顧案發當下,吳女抱著兒子跟生父騎車將人送醫,當時向醫院透露,男童眼神呆滯、呼吸急促,未料送醫搶救不治,此外從身體外觀發現,除頭部受傷,身上還有其他傷勢,疑遭虐打。此案目前已進入偵查程序,社會局也對傷害者提獨立告訴。
新北市34歲簡姓女子,今年7月因與丈夫、公婆起口角後,帶著年僅9歲、10歲的2名女兒負氣離家,誘騙小姊妹至新店碧潭後,假意要拍照騙大女兒下水,再哄騙小女兒說去救姊姊,狠心目睹小姊妹溺斃,她則自行游泳上岸。台北地檢署28日依殺人等罪起訴簡女,全案將移由國民法官審理。
家住新北市的簡姓陸配,因與公婆不睦,帶2名女兒到碧潭,竟假藉拍照騙女兒下水,最後雙雙溺斃,台北地檢署昨(10/28)日以殺人罪起訴後,今(10/29)日上午將在押的簡女移審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決定是否繼續收押。
桃園有家長因女兒不服管教,竟將她的名字最後一字改成「壞」,還揚言要她背負此惡名到成年。對此,內政部已介入,今天(11/8)指出為維護兒少權益,已責成桃園市政府儘速撤銷不雅更名登記,必要時請社政機關進行家庭關懷介入處理。
台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爆出園長之子毛畯珅,涉性侵超過20名女童,引爆各界怒火。一審就第一波性侵6童案部分,法官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依224罪定應執行28年徒刑,案件已在二審。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後,發現另有39名幼童遭毛男加重強制性交,或加重強制猥褻,或偷拍幼童性影像,且毛男還會在公共場所隨機偷拍未成年,今(22)第二波起訴毛男,並請求法官量處重刑。
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性侵猥褻逾20位男女幼童案,台北地院針對其中6位女被害人部分重判他28年,毛畯珅上訴二審後今(17日)首開庭,媒體問是否認罪?有沒有認錯?毛畯珅直視鏡頭未回應,本案一審時困難重重,台北地院審判長鄧鈞豪及受命法官趙德韻、陪席法官林記弘細心由相關單位適時補正資料並堅持一定要傳喚被害人及家長出庭,才讓毛畯珅惡狼犯行當庭浮現,家長除感謝一審法官展現司法正義,也期待二審法官能重判毛畯珅。
台中市清水區1歲姚姓女童「小桃子」,2022年底遭蔡姓保母搖晃傷害致死,一、二審都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蔡女9年3月。小桃子父母再對蔡女提告民事、求償1039萬多元,台中地院判蔡女應給付小桃子父母740萬元,可上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南市一名年僅2歲的謝姓男童,去年10月疑遭謝姓生母及同居人陳姓男子活活虐待致死,全案經法院審理後,謝女因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一審判刑2年,謝女上訴至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分院指出,謝姓男童於2022年間疑遭虐待,同年4月由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安置,隔年7月才返回原生家...
新北市一名周姓男子因酒後與妻子發生口角,一時情緒失控,竟將年僅2個月大的女嬰從床上拋擲至地板,導致女嬰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到重傷,所幸及時送醫倖免於死。新北地院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5年6月,男子不服上訴,二審仍維持原判決,而後再上訴至三審,最高法院則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因為未成年女兒不乖,桃園市某繼母至戶政事務所把女兒更名,最後一字改成「壞」字。內政部8日,已請桃園市政府本於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