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逮捕持「TAIWAN」布條青年 時代力量:究責到底!
針對世大運閉幕式上,便服憲兵將場內舉「TAIWAN」字樣旗子的民眾扭送警察局,對此,時代力量黨團今(1)日發表三點聲明。「人民不受軍事警察管轄,這是基本的憲法知識」,不容一絲便宜行事的空間,強調將會「究責到底」。
8月30日台北世大運閉幕典禮時,一名「FETN - 蠻番島嶼社」青年陳俞璋,因在場內拉著寫有「TAIWAN」的布條遭不明黑衣人拉扯,最後被4名自稱憲兵的人抬至警察局,導致身上多處擦傷、瘀青。FETN今(1)日偕同律師召開記者會說明當晚情況,並聲明黑衣人士必須承擔傷害、搶奪、擄人等刑事責任,要求相關單位出面說明黑衣人身分。
針對此事,時代力量今天發表三點聲明如下:
一、依據《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刑事訴訟法》及《軍事審判法》,憲兵具備有司法、軍法警察權的身分,但執行司法任務時除嚴格限制內容之外,更要由檢察官來指揮調度,且主要的對象是軍人而非人民。人民不受軍事警察管轄,這是基本的憲法知識。
二、在去年3月才發生憲兵在未持搜索票的狀況下濫搜民宅逮捕一般民眾的事件,最後導致國防部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遭彈劾負責。前日再發生憲兵違法濫權,奪民眾表達自由言論之旗幟並限制人身自由等,時代力量黨團主張,必須要究責到底。
三、台灣解除戒嚴迄今已滿30年,在戒嚴時期以軍事武力逕行國內政治統治及整肅的過往,所遺留下來的白色恐怖陰影及轉型正義的嚴肅課題,迄今台灣社會都仍在持續承擔和面對。解除戒嚴不只是口號,是人民心靈和行為自由上的解除戒嚴,為憲法所保障且需奮力捍衛及堅持,時代力量黨團認為,不容任何一絲便宜行事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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