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曾提案改善 拜登政府堅持強迫出售

華盛頓郵報29日報導,母公司為北京字節跳動科技(ByteDance)的熱門影音平台TikTok為了保住事業,2022年做出大膽決策,向拜登政府提議願意讓聯邦政府挑選負責美國營運的董事會成員、同意讓美國政府握有新聘人事否決權、願意花錢雇用與國防部簽有契約的美國公司監控原始碼(source code),甚至允許聯邦官員得以受到安全威脅為由逕行關閉美國平台服務。然而,拜登政府並未接受提案,選擇簡單粗暴的選項,也就是通過立法並由拜登總統簽署禁令強迫TikTok出售,TikTok於是展開法律抗爭,以求生存。

拜登政府不曾公開解釋為何拒絕TikTok提議,而是選擇可能引發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的另一個選項。聯邦政府官員2019年宣布對TikTok啟動調查以來,TikTok的美國用戶增加一倍,如今已有超過1億7000萬個美國地區帳號,就連拜登連任選舉團隊都有TikTok帳號。

TikTok與字節跳動科技均以「濫權手段違憲」為由,將拜登政府要求TikTok必須出售否則將遭禁用的法令告上法院,同時指控禁令違反第一修正案。報導指出,名稱為「德州計畫」(Project Texas)的TikTok提議,美國政府評估結論為何、拒絕原因為何,接下來可能在法庭上成為核心議題。

報導指出,拜登政府拒絕TikTok提議令人納悶的關鍵在於,政府接到能夠解決問題的提案,卻寧可選擇支持另一種作法,讓TikTok賣給美國買家。然而,推薦演算法缺乏透明化、用戶個資隱私保護等問題,即使TikTok易主恐怕仍將存在。

專門研究國際科技政策的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法律教授錢德(Anupam Chander)指出,對於訂定法規或網路安全措施,美國政府基本上只能表示無奈。他說,TikTok提出多項重要的保護措施,但政府的考量並不是應用程式能不能受到保護,只在乎中國母公司。

錢德指出:「這彷彿是一記喪鐘,美國政府對於規範科技平台完全缺乏信心,深怕日後可能遇到某些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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