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併Foodpanda 藍委提案立法外送員準用勞保、職災保險,平台業者負責辦理

[FTNN新聞網]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外送平台業者Uber eats正式宣布併購另一業者Foodpanda,有鑑於外送產業興起、平台外送人員攀升,外送服務亦逐漸成為民眾消費模式之一。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與羅廷瑋、顏寬恒、牛煦庭、黃健豪等21人為此也提出「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重點包含外送員應準用勞保條例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由外送平台業者為外送員辦理參加勞保及勞工職災保險等。

(圖/Uber Eats)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提出「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重點包含外送員應準用勞保條例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圖/Uber Eats)

洪孟楷說,Uber Eats 併購 Foodparda兩家合併為一家後,對於商家、消費者、外送員等權益以及保障,至關重要,更應該有相關法令,畢竟一強獨大的寡占市場,可能會形成諸多不合理條件,這點除了道德勸說、也該有法令規範,過去討論許久的外送員基本法,也應該獲得行政部門的高度重視。

洪孟楷說,外送平台業者掌握至少三大優勢:包括與合作商家、外送員、消費者間,均以定型化契約約定權利義務,掌握契約上優勢。另也因外送訂單內容、金額、費用、時間均透過網路發送訂單、掌握送達時間、決定服務價格,使外送平台業者掌握外送產業所涉全部資訊均。第三則是政府認為外送產業目前「無法可管」,使外送平台業者得完全掌握法律上優勢。因此過去才於衛環委員會一再質詢關心,要求明定外送平台業者、外送員、消費者及合作商家之權利義務,並且提出保障。

洪孟楷表示,第十一屆立法院先要求增訂外送保障專區,公開政府與外送平台開會的會議紀錄,另外他率先提出「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希望未來能真正落實法令,才「有法可循」能夠給予消費者、商家、外送員最實質的保障。

草案明定本法中央主關機關為勞動部,並規定與外送平台業者間非僱傭關係者的外送員,應準用勞工保險條例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由外送平台業者為外送員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及外送員為外送平台業者進行外送服務期間,發生職業災害時的通報義務。

另外,本草案也針對外送平台業者與合作商家有關紀錄應保存至少二年;外送員權益有關紀錄應至少保存五年,外送平台業者不得拒絕資訊提供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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