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敗壞警紀 公懲會嚴懲 3位分局長1撤職2降級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監察院日前針對10年前發生多起員警重大風紀案,彈劾前台北縣永和警分局長蔡榮源、前三峽警分局長蔡一峰、前嘉義市第一分局長楊文益3人;公懲會認定3人任職分局長期間,因監督考核不周,導致所屬員警發生一連串集體收賄、包庇賭場、違法亂紀事件,敗壞警察形象,判決蔡榮源撤職,另2人均降級改敘。 本案當年曾被監察院列為重大調查案件,最後彈劾蔡榮源等3名分局長,移送公懲會審理。 公懲會認定,蔡榮源2005年2月至2006年6月永和分局長任內,所轄得和、中正橋、新生、永和4個派出所,明知轄區有業者開設百家樂賭場,未依法取締,甚至有6名員警集體收賄1311萬元包庇賭場,蔡未盡督導責任,且未落實內部風紀管理,有怠忽職守之違失。 另蔡榮源調任三重分局長後,2006年7月因喝醉酒,竟擅離職守,未到場指揮、督導北部地區萬安29號演習勤務,行徑影響機關信譽及形象甚鉅,有懲戒必要,判決蔡榮源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蔡一峰2007年4月至2008年5月任職三峽分局長期間,共有22名員警涉及集體收賄、藉勢勒索財物、偽造文書、洩密、出入酒店及接受招待、賭博,包庇業者等重大違紀、犯罪、失職行為,涉案人共占該分局總人數6.54%,內部管理廢弛,考核監督形同虛設,判決降兩級改敘。 此外,楊文益在2004年8月至2006年1月擔任嘉義市第一分局長期間,爆發所屬員警向酒店業者通風報信、包庇賭場,甚至參與賭博、洩密多起不法情事,還有警官對酒店小姐性侵未遂。公懲會判決楊降一級改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