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奧國手黃郁婷穿大陸隊服 選手:立法處罰太過頭

針對台灣競速滑冰選手黃郁婷身穿中國隊服練習引發社會譁然一事,立委黃國書(中)11日舉行記者會,籲請體育署修正「國家代表隊選手參賽處理辦法」,將損及團體形象或國家榮譽的不當行為作為懲處要件納入法規。(姚志平攝)
針對台灣競速滑冰選手黃郁婷身穿中國隊服練習引發社會譁然一事,立委黃國書(中)11日舉行記者會,籲請體育署修正「國家代表隊選手參賽處理辦法」,將損及團體形象或國家榮譽的不當行為作為懲處要件納入法規。(姚志平攝)

台灣冬奧選手黃郁婷練習時著大陸隊服並PO上網,引發綠營抨擊。無黨籍前綠委黃國書昨敦促體育署盡速修法,規範有損及團隊形象或國家榮譽的不當行為;體育署強調,會盡快研析如何修法,對選手進行規範管控。對此運動員私下多認為拿捏不易,黃的行為固然不妥,但立法限制又太過頭。

我國競速滑冰選手黃郁婷在北京冬奧前,身穿大陸隊服,仍擔任掌旗官爭議,引發綠營反彈,傳出我方原以防疫為由缺席開閉幕式,也曾想過換掌旗官,但國際奧會並不接受,甚至祭出除籍警告。

黃國書指出,中國男籃球員趙睿因曾穿著印有美國國旗的運動外套,遭中國籃協處分無法入選國家隊;近日烏俄情勢緊張,烏克蘭體育部長甚至呼籲自家選手,避免與俄國運動員接觸,這顯示運動員在外即代表國家,肩負維護國家榮譽的責任,然而體育署卻毫無作為、無法可管。

趕上世大運 盼6月前修訂

黃國書建議,應將「其他損及團體形象或國家榮譽之不當行為」納入「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違規者可懲處或取消代表隊選手資格。他說,接下來6月有成都世大運、9月杭州亞運,為防止黃郁婷事件重演,希望體育署在6月前完成修法。

對此,與會的體育署副署長洪志昌說,體育署會盡快跟法制單位,進行法案研析與修正,對選手進行規範管控。

而某冬奧國手認為,黃的行為比較像是搞不清楚狀況,需要承受的是社會的輿論,但不應該因此被取消參賽資格。至於是否未來國手應該要「教育」,他則認為,形式上的課程可能有難度,但如果有影響力的人去點醒這件事,會比上課的效果好。

選手嘆 被當政治操作工具

另一位國家隊選手則說,黃案讓他看到運動員被吃豆腐跟被欺負,夾在中間被當作政治操作工具,結束後,蹭聲量議題的政客誰會理會這些運動員?他認為與其修法來限制或修理運動員,不如成立小組或單位來協助「代表國家」的運動員,做教育、溝通,甚至職涯規畫跟心理輔導,也可以對比其他民主國家的做法。

面對外界的抨擊,黃郁婷接受媒體採訪時則表示,早知道隊服影片會引發這麼大的問題,「就不會PO上網了。」現在參與冬奧比賽,心情確實有受影響,只是別人沒有看到。日前比完1500公尺後受訪時,她又失言說出「像在主場作戰」,慢了3分鐘才意識到好像又講了不該講的話,很頭痛自己這個時常不經大腦講話的最大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