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三法闖關未成 待協商凝聚共識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1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攸關加薪的工廠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和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立院新聯盟政團提異議,將待朝野協商。

加薪四法為工廠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前三項列在優先順位。

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應會同工會提利潤分享計畫,違者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工廠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公司章程應明定以年度盈餘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104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