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驗起火遊覽車 找到5容器有汽油反應

勘驗起火遊覽車 找到5容器有汽油反應

桃園地檢署調查國道2號遊覽車火燒車事故,在遊覽車駕駛艙、前門等多處地點,總共找到5個容器有汽油類成分反應。但「汽油」與「起火」之間的關聯還有待釐清。另外,檢方重新檢驗蘇姓司機及鄭姓導遊遺體,並勘驗遊覽車上的線路、配備、結構,希望找到火燒車的真相。(李明朝報導)

桃園地檢署針對國道2遊覽車火燒車,造成26人不幸罹難,檢方調查動作連日來持續進行,但是受到駕駛艙燒燬,加上部分跡證也被燒燬,增加調查上的困難。

檢方目前在勘驗火燒遊覽車採集證物,送驗後,找到有汽油類成分反應的塑膠容器等物,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說,採集證物駕駛艙破損塑膠容器1只及內部液體、破損塑膠容器1只、駕駛艙燃燒殘餘物、前側門口燃燒殘餘物、下層行李箱塑膠容器3瓶,均有汽油類成分反應,並且複驗蘇姓司機、鄭姓導遊遺體,並再度勘驗火燒遊覽車線路、配備、結構等處。

檢方雖然有找到汽油類成分反應容器等物,但汽油必須明火才會燃燒,檢方還要釐清這些汽油跟起火原因,以及來源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