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縱火案 30小時破案

警方陳列嫌犯所穿的作案衣物。(方濬哲攝)

中國時報【胡欣男、蕭博文╱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6日凌晨遭縱火,警方在30小時內破案,昨逮捕48歲嫌犯林坤泰,林嫌原本供稱因對社會不滿,想搞破壞引起注意,但被移送北檢後,卻改口他有幻聽、心情煩悶才放火。檢方訊後以林嫌涉及縱火重罪,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警方調查,有毒品、毀損前科的林嫌,6日凌晨3時先到住處附近信義路、通化街口加油站買90元汽油,裝在準備好的洗潔劑塑膠桶內,沿著信義路走到市府路犯案。 變裝躲避追查 林嫌一路提油桶,走到市府東南側的建管處使用科辦公室。他撿拾磚頭砸破玻璃,再潑汽油點燃塑膠袋丟進辦公室引發大火。林嫌縱火後朝忠孝東路逃逸,為躲避查緝,還一度躲進市府轉運站對面的加油站廁所20分鐘。 林嫌縱火時穿著黑色薄外套、短褲,在廁所脫掉外套變裝,回家途中還去超商買汽水,7時33分才回到住處。他從買油、縱火到返家全程徒步走了4小時。警方一路調監視畫面調到超商,但林從超商出來恰好遇監視器死角,畫面中斷。 警方訪查到林嫌買油的加油站,透過監視器回溯他出門到購油過程,昨上午至林嫌家外埋伏逮人。 林嫌原本否認涉案,但他丟棄在縱火現場的塑膠桶,被警方採集汗漬送驗DNA,比對型別與他相符,證實他是縱火犯。 林嫌供稱,他對社會不滿,想搞破壞引起注意,他先對101外牆玻璃帷幕砸石塊,因強化玻璃砸不破,轉而對市府下手。林嫌說,他選建管處放火純粹因為該處又黑又暗,還說他有幻聽,出去後會接受治療。 柯P讚警方效率 林母告訴警方,林嫌近年精神狀況不佳,但沒就醫,常在家發脾氣丟東西。警方在他家搜出安非他命吸食器與縱火時的衣褲,懷疑他吸毒,初步排除對建管處的業務不滿而犯案,訊後依公共危險、毀損等罪送辦。 林嫌鄰居說,林嫌長期無業,都靠母親打工的薪水過活,常在夜市攤販遊蕩滋事。管區員警對他印象深刻,因此專案小組拿監視畫面詢問時,一眼就認出。 台北市長柯文哲則讚許警方30小時破案的效率與科學辦案能力,昨天到信義分局頒發破案獎金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