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打臉 鑑密有瑕疵 調局反彈 難信服

中國時報【陳志賢、蕭博文╱台北報導】 張顯耀案昨偵結不起訴。調查局偵辦張案,懷疑洩漏大陸10多項機密,但北檢發現,調查局鑑密過程有瑕疵,部分「極機密」、「機密」公文未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報核,使這件震驚兩岸洩密案,像極一樁「烏龍共諜案」。 北檢查出,依法國安監聽資料只能當預警,不得作刑事犯罪證據,且調查局指控張洩密,不屬通保法第5條規定重罪範圍,不能拿國安監聽資料指控張洩密。 檢方以證人傳喚前國安局長蔡得勝、國安局祕書長袁健生、胡為真、副祕書長鄧振中、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等高層,除王證詞不利張外,其他人都對張有利。蔡得勝證稱,他任內若辦間諜案都會呈報,不包括張顯耀案。袁健生說,看不出張與大陸往來有異常。 檢方還發現,調查局彙整一批張洩密資料,送陸委會鑑定機密等級時,調查局只拿張參與的兩岸會議、公文名稱,請求鑑定,鑑密過程未就具體公文、會議內容或資料實質鑑定,鑑密過程有瑕疵;此外,將張顯耀參與會議、出訪日期及事先告知友人將接陸委會副主委任命案都列機密,過於浮濫。 最離譜是,王郁琦僅憑台商「張與大陸官員走很近,未來可能會出事」一句話,卻答不出台商是誰,什麼場合提醒,也缺檢舉黑函就認定,太草率。而張的助理、司機屬老板及部屬委任關係,2人只是張執行事務輔助人員,張不算洩密2人。且檢方未在張顯耀及陳、李2人以外處所,發現有報告流露在外的事證,認定罪嫌不足,將張顯耀等人不起訴。 北檢打臉,調查局內部強烈反彈,他們不滿北檢將追蹤3年案件「整碗捧去」,後期卻不讓調查局插手,質疑檢方盡信張顯耀、蔡得勝說詞,該鑑定沒鑑定、該訊問沒訊問,結案難令人信服,檢調心結浮上檯面。 調查局昨罕見發新聞稿表示「尊重」結果,卻意有所指洩密案件「允宜」慎重處理,憂心「檢方如此認定,未來兩岸談判如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