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中心展開港口設施年度查驗

為使各國際港口設施符合「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ISPS)章程」規定,交通部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召開年度宣導說明會(見圖),並宣布自本(五)月起展開年度查驗工作,為去(二○一四)年五月重新核發後的第一次年度查驗工作。 依據國際海事組織(IMO)於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採納「一九七四年海上人命國際安全公約(SOLAS)」修正案及增納「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ISPS)章程條款」之實施,自二○○四年五月十二日在航港體制改革前原各港務局時期,即依交通部政策指示辦理港口設施保全推動工作,輔導各國際商港港口設施業者取得「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SoCPF),迄今歷經了二次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重新核發作業。 而我航港體制改革後,由航港局依據「商港法」第四十二及四十三條規定及「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ISPS)章程條款」規定,賡續辦理國際港口設施保全年度查驗工作及第二次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五年屆期後重新核發作業。 今年為我國各國際商港「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SoCPF)於二○一四年五月重新核發後的第一次年度查驗工作,為強化港口設施保全標準化作業程序,航港局甫於上(四)月二十二日新頒布「交通部航港局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查驗要點」,今年度航港局各航務中心將依商港法第四十三條及上述所頒布要點規定辦理查驗工作。 為期輔導港口設施業者能持續符合「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ISPS)章程」之規定,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特舉辦「交通部航港局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查驗要點」宣導說明會,期使港口設施業者瞭解要點的規範,進而強化港口設施保全工作。 北部航務中心會中並宣布將自五月起展開年度查驗工作,請各港口設施業者依據航港局頒布作業要點規範,落實港口設施保全工作,保持已建立港口保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