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大地震 農損超過1億6千萬

南台灣大地震造成嚴重災害,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公路總局提出「地震災害相關受災民眾,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只要符合規定條件者,申辦公路監理業務均可延至105年8月5日前辦理。

2月6日南台大地震同時造成農業災情,農委會估計達1億6,921萬元。

經農委會畜牧處、農糧署彙整台南市、嘉義縣政府查報資料(至2月8日15時止),農林漁牧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計1億6,921萬元,其中以台南市損失1億2,233萬元較嚴重(占72%),嘉義縣損失4,68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