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律師考試 5月受理報名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4日電)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從今年開始,第一試將「同時舉行」並採「同一試題」。考選部規劃,5月6日開始受理報名。

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一試,過去都是相隔2週、前後舉行。但由於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一試筆試的應試科目、試題題型都相同,很多考生都是考完司法官考試,隔2週又來考律師考試。

考試院會去年通過考試規則修正案,從民國103年起,律師考試及司法官考試第一試同時舉行,並採同一試題。

考選部規劃,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將於5月6日開始受理報名,8月9日舉行考試;應考人報考這2項考試,而且達考試第一試錄取標準,得分別應考第二試;司法官考試並有第三試口試。

考選部規劃,司法官第二試於10月18日、19日舉行,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2月27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律師考試的第二試則定於10月25日、26日舉行。

為了辦理司法官及律師考試,考試院必須組設典試委員會,不過,今天考試院會對於到底要籌組1個或2個典試委員會,沒有共識。

與會人士指出,有考試委員認為,司法官屬公務人員考試,律師則屬專技考試,2項考試性質、法源都不相同,雖然第一試同時舉行且採同一試題,仍應設2個不同的典試委員會。

考選部則認為,司法官與律師第一試採同一套考題,如果分設2個典試委員會,「2個典試長若意見不同,屆時到底誰說了算?」。

對此,考試院近期將召開全院審查會,討論典試委員會組設問題。10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