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或職訓期間 弱勢家庭安置補助申請

為鼓勵民眾投入職場,減輕就業或職訓期間的托兒及托老經濟負擔,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爭取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經費辦理「台中市弱勢民眾就業或職訓期間家庭安置補助計畫」,提供勞工子女托育每月最高補助5千元,父母托養每月最高補助7千元,最長補助6個月。去年已有114人受惠,歡迎踴躍申請。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台中市「托育一條龍」政策讓0至6歲的幼兒獲得完整托育照顧,今年度將托兒補助對象調整為國小學童,強化台中市托兒政策,並鼓勵民眾積極就業。 另外,為因應目前職業訓練類型及課程多元化,今年度更開放非全日參加公辦職業訓練者也可申請補助,以鼓勵民眾提升自我技能。 黃荷婷指出,凡設籍台中市6個月以上,符合初期就業勞工、參加公辦職業訓練者、投保薪資2萬4千元(含)以下的自營作業者、減少工時致工資減少的勞工等申請資格之一者,家有就讀國小(6足歲至12歲)子女托育;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65歲以上領有重大傷病卡、中度以上失能的父母托養,其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2萬2897元,且薪資占家庭總收入90%(含)以上者,皆可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