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與財團 「文創定義」思維迥異

市府與財團 「文創定義」思維迥異

松菸文創BOT案,台北文創和市府走向攤牌的局面,雙方不只連權利金和租金問題談不攏,最大的歧見其實是彼此對文創的定義,跟認定的產業範圍都不一樣。無法讓富邦低頭,議員質詢砲轟文化局長倪重華無能,讓市政府白白損失了幾十億。倪重華則說,會再找台北文創協商,但策略細節不便公開。

北市議員(民)王世堅:「談判無力啊,這整個加起來叫什麼叫無能,我看你今天的答詢,到現在為止不超過100字,從第1分鐘到現在加起來,好是我知道我繼續找他們談判,不會這樣啦你憑什麼讓我們相信,你有這個能力解決富邦松菸文創園區這個弊案。」

北市文化局長倪重華:「有都在擬定(還在擬定),因為細節策略上有點不宜公開,跟您報告。」

無法讓富邦在松菸文創合約上低頭,文化局長倪重華在議會被盯的滿頭包,台北文創被要求1年內台哥大必須遷出,權利金和土地租金也要調漲,卻寧願終止合約也不要妥協。

文化局特地在官網,公布BOT合約內容,包括申請須知、契約、執行計畫書等內容,不排除鑑價買回。

文化局專員吳俊銘:「(如果解約)按照契約來看的話,是要看他的工程造價,工程成本跟它的使用狀況,所以顯然裡面的一些設備,或者是一些生財器具,我們不會把它算進去移轉範圍裡面。」

文化局表示,就算要買回,也只能用當初蓋大樓的成本購回,對於台北文創自己公布的60到100億,不會承認。

北市議員(民)童仲彥:「問他說除了一天罰5萬之外,倪重華問他有沒有招,他說沒招你還有招嗎,他說有有招就是請市長去談,市長很多招。」

北市議員(國)秦慧珠:「我認為市政府不要再放話,不要再用這種所謂的,你來跟我討價還價討價還價,這種態度來處理問題,否則市政府不是跟菜市場一樣嗎。」

松菸文創經過4次談判破裂,北市府對外表示還會再進一步談判,保留協商空間。但最大癥結還是在市府與財團之間,對文創產業定義,與文創園區經營模式,想法都迥然不同。怎麼改變業者,才是解決爭議的關鍵。(民視新聞顏喬偉、周晨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