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化身男房東!倒楣租客慘遭吸血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又是張淑晶!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去年11月間,在網上看見有房屋出租資訊,隨即用LINE約自稱姓「鄭」的男房東看屋,後來認為現場屋況與網路照片落差過大,向房東表示不承租,沒想到對方又表示還有另一間房可租,還說可以優惠降租金,但要求先匯1個月租金、3個月的押金等,林男匯款後卻苦等不到房東來簽約,直到當晚才由張淑晶出現,持載有「黃鐸」簽名的「自製簡易租屋合約書」來簽約,林男反應過來後決定不租屋,並要求退還租押金,遭張淑晶拒絕後提告求償,但台北地院認為,該受款帳戶非張所有,且林未證明張是直接受益人,判決駁回,全案可上訴。
▲張淑晶坑殺房客,如今又爆租屋糾紛。
據了解,去年11月26日,林男向「鄭」的男房東傳LINE約看屋,看A屋不成後改看B屋,之後決定承租,並應對方要求先匯款單月房租、3個月押金、電卡與房卡等共5萬4300元,不料隔天要簽約時,房東卻遲未出現,他再度用LINE改約當天晚上10時簽約,結果「鄭」的男房東卻變成張淑晶出現,她持載有「黃鐸」簽名的合約書到場簽約。林男當下決定不承租,沒想到要求退回已匯款項卻遭拒,因此向法院提告求償。
林男表示,他並未見過房屋所有權資料等相關資料,再加上合約書上,也只載有「黃鐸」字樣,並非當初的自稱姓「鄭」的男房東,因此決定不承租,並要求取回已匯款項,卻遭張淑晶拒絕後提告索討。林男強調,雙方從未完成書面簽約,因此無給付租押義務,要張淑晶返還全數款項,但訴訟經驗豐富的張淑晶反駁,她認為林男是向「黃鐸」承租,並由「黃鐸」提供收租帳號供匯款,全案與她無關。法官審理後認定,受款帳戶並非張淑晶所有,且林男也未舉證張是直接受益人,駁回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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