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4鄉鎮路邊停車 1/3起收費

彰化市、員林市、鹿港鎮與田尾鄉等四鄉鎮市將率先實施路邊停車收費措施,其中彰化市部分第一階段收費範圍包括中正路等十五條道路的部分路段,將有約五百四十個停車格,預計明(一○六)年一月三日起正式實施,停車每小時收費二十元,收費時間為每天上午八時起至晚上八時止,彰化市長邱建富強調,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後,可望大幅增加車輛周轉率,活絡商機。 為降低路邊停車收費實施初期造成市民之衝擊,彰化市公所預計於十二月中旬先以夾單宣導方式模擬日後開票計費方式,並於試辦期間檢討及改善相關計費流程與設備,有關日前市民反映停車格編號劃設位置不一及編號錯誤部份,市公所已責成承包廠商全面檢視修正,後續如於試辦階段發現缺失部份,市公所將立刻改善。 邱建富市長表示,在第一階段辦理一年之後會針對辦理的成果進行檢討商業區或停車周轉率低的地區是否調高費率,以及檢討是否擴大收費範圍至全都市計畫區;同時,後續將每年檢討執行成效及停車周轉率,以修正實施範圍及收費費率。 未來實施路邊收費,停車收費種類,小型車為每小時二十元、大型重型機車(俗稱紅牌、黃牌機車)比照小型車收費;至於繳費方式,民眾可持繳費單至四大連鎖便利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及美廉社繳納。 另規劃暫停收費的日期,包括:元旦、農曆春節(除夕至初四)、端午節、清明節、中秋節、颱風或豪大雨等天災經彰化縣政府公告停止上班日、選舉日等。 邱建富市長強調,有關路邊停車收費措施,有高達七成的民眾表示肯定,認為停車收費有助減少路霸、提高停車格周轉率,顯示多數民眾已愈來愈能接受使用者付費的觀念,因此,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的制度,可說是大勢之所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