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抽驗市售魚油成分 8成不合格

彰化縣衛生局抽驗市售魚油成分 8成不合格

彰化縣衛生局今天公佈市售魚油成分DHAEPA檢驗結果,有高達8成產品,DHA和EPA含量未達外包裝標示所宣稱的含量,含量最低者只有標示值的百分之17,而且原產地為國外者,含量均偏低。衛生局表示,標示值不符,依法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已移請所轄衛生局進行源頭調查。(張文祿報導)

彰化縣衛生局抽驗市售魚油產品,檢測EPA(二十碳五烯酸eicosapentaenoic acid, EPA)、DHA(二十二碳六烯酸decosahexaenoic acid, DHA)含量,檢驗結果,10件魚油產品中只有2件DHA和EPA實際含量達到外包裝標示宣稱的含量,其餘8件DHA和EPA含量僅達標示值的20%暴90%之間,含量最低者只有標示值的17%。

衛生局局長葉彥伯強調,這次抽驗結果EPA、DHA含量未達標示值的產品,不乏進口或高單價的魚油產品,每瓶市售價格介於250到2,450元之間,換算成每粒價格為0.8到27.2元,顯示價格高低與EPA或DHA含量多寡並無相關。

衛生局表示,EPA、DHA含量與標示值不符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之規定,依法可處以4萬元以上至400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魚油膠囊的EPA和DHA很容易因為光照、暴露於空氣或是未低溫冷藏而分解氧化。 含量偏低的產品是否與產製過程的保存運送有關,仍有待所轄衛生局詳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