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經營應召站 拘禁小姐遭訴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1日電)莊姓男子與林姓女友涉經營應召站,強迫小姐簽立本票、巧立名目扣薪,私行拘禁恐嚇逃離將不利家人。台中地檢署將兩人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27歲莊男與23歲林女涉嫌在民國99年間在台中市經營應召站,對外應徵小姐,佯稱介紹高薪工作,要求簽立本票,規定做滿1年才能取回。

莊男並巧立名目,如請假、超休、私下接客等理由,苛扣旗下小姐薪水,小姐所領薪資所剩無幾,甚至還積欠款項,莊男再要求小姐簽立本票提供還款擔保;莊男私行拘禁看守、毆打想逃跑的小姐。

台中警方在102年3月間搜索莊男位於新北市及台中市的住處等地查獲。莊男否認經營應召站,台中地檢署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莊男與女友起訴。103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