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明年上路 首年稅收42億元

【記者郭穗台北報導】行政院會21日通過房地合一稅制修法。行政院長毛治國說,房地合一是稅制修正里程碑,有助稅制及社會資源分配合理化,並有金融穩定效果;增加稅收將用於住宅政策及社會福利支出。 房地合一稅制修法,課稅稅率最高45%,免稅門檻以獲利為標準,新台幣400萬元以下免稅,預計民國105年元旦上路。 毛治國說,為解決現制房地分開課稅缺失,並抑制房地炒作,財政部規劃建立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制度。新制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自住房地交易所得設有400萬元免稅額,以保障出售自住房地者權益,希望新制對廣大擁有自住房屋的人,衝擊減到最低。 毛治國表示,新制針對個人持有期間的長短訂定差別稅率,持有期間超過10年者,最低按15%課稅;對於短期投機交易以及非居住者加重稅負至最高45%,以抑制房地炒作。 毛治國指出,房地合一稅制實施,有助稅制公平性及長期房市恢復常態。至於短期(年輕人)租屋、購屋價格偏高問題,內政部已推出全盤性住宅政策。2015/5/21 【記者郭穗台北報導】行政院會21日通過房地合一稅制修法,預計民國105年元旦上路;財政部長張盛和說,第1年影響戶數8495戶,稅收新台幣42億元,將逐年增加。 財政部長張盛和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後,第1年影響戶數8495戶,稅收42億元;第2年影響戶數1.9萬戶,稅收85億元;第5年影響4.8萬戶,稅收174億元;第10年影響10.4萬戶,稅收285億元。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房地合一稅修法,包括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房地合一課稅稅率部分,通過草案規定,持有1年以下出售課稅稅率45%;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持有超過2年至10年以下為20%;持有超過10年為15%。 自用住宅交易所得優惠部分,草案規定,105年元旦以後取得,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出售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只要獲利超過400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 房地合一課稅訂日出條款,預計105年1月1日上路。105年元旦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之後取得、且持有2年內出售,才會受規範;目前所有的房屋持有者不受新制影響。 房地合一稅制明年元旦啟動,以獲利所得課徵,草案明訂,現行實施的奢侈稅同步退場。 201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