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粉紅色公告紙 泰國2女童被控重罪

泰國兩名才8歲的小女孩,最近被泰國政府告上法庭,而罪名竟是「妨礙公投進程」和「毀壞公共財產」。小妹妹為什麼會犯重罪呢?一起來了解。

位在泰國中北部甘烹碧府這處警察局,日前來了兩個才8歲的小妹妹。她們乖乖地做筆錄,回答警察叔叔的問題,問了半天,終於弄清楚來龍去脈了。

甘烹碧府警察局長:「我們現在知道問題出在哪兒,她們看到覺得好玩(就撕下來),不知道那是重要文件。」

出問題的文件就是這釘在學校牆上的粉紅色公告。其實,白色和粉紅色文件都與選舉有關,粉紅色的是選民名單清冊,小妹妹搞不清楚選不選舉,因為喜歡粉紅色的紙張,就撕了幾張下來玩,兩人因此被控「妨礙公投進程」和「毀壞公共財產」。

由於泰國法律規定不准囚禁10歲以下兒童,因此兩人縱使被裁定罪成,也不會被判監。泰國將在8月7日就新憲法草案舉行公投。泰國軍政府可能是擔憂情勢不利政府,下令禁止討論憲法和進行遊說,違者將面臨10年監禁。(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