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弟弟詐保 退休警官判無期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屏東退休警官游建村因積欠龐大債務,3年前以假車禍方式撞死患有精神疾病的親弟弟,詐領近千萬元保險金。一審將游男判死,更一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援引兩公約,維持更一審認定,以游仍有教化可能,將他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54歲的游建村從警界退休後,經營民宿及汽車旅館欠下多筆債務,他先為單身、罹患精神疾病的弟弟,向3家保險公司投保意外險,自己為受益人,欲詐保償債。 2012年7月21日下午2點,游看見弟弟騎腳踏車出門,就駕車從後方猛力撞擊弟弟的車子,隨後逃離現場;游的弟弟送醫死亡,游擔心東窗事發,將汽車重新噴漆後放火燒毀。 事後,游向南山人壽詐得保險金985萬多元,國泰、台灣人壽保險公司則因被害人死因尚待查證,暫緩理賠;警方據報後展開調查,以游的汽車保險桿的編號,循線破獲此起詐保案。 一審認為,游曾為執法人員深知員警辦案手法,卻將專業拿來犯罪及滅證,手段凶殘,犯後無悔意,判他死刑;案經二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更一審認為,游僅因需錢孔急,為圖詐領保險金,罔顧人倫,開車撞死弟弟後,再製造車禍意外的假象,犯行重大,但考量游的精神狀況,矯治後仍有教化可能,將游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