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笠」案外案!女主播誣指女記者 誹謗罪判拘役20天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因去年4月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反核四無限期禁食而引發的案外案,民視新聞台王姓女主播指使友人,在網路上誣指三立新聞范姓女記者,王女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台北地院4日判王女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壹電視張姓女記者採訪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為反核四禁食時,突然暴走朝民眾開嗆「把斗笠拿下來」,態度有失專業,掀起大批網友罵聲,一名自稱「俠女」的網友在PTT發表澄清文,宣稱受人委託要替張小姐澄清,直指大喊的人是三立范姓女記者,還說「現場有多位目擊者,能做證。」

三立主播楊伊湄看到該文後,趕緊致電了解,范姓記者很確定是壹電視女記者所為,且當時自己正在連線,不可能出口罵人,於是楊伊湄調出側錄帶並上傳網路,還范姓女記者清白,之後那名Po文的「俠女」找上楊伊湄,透過她和范姓記者道歉,坦承是民視新聞王姓女主播委託自己,企圖把責任推給三立記者。

王女事後在自己的臉書粉絲團發文道歉,表示:「因疏於查證,妄自揣測,造成不可抹滅之誤解」,不過范女堅持對王女提告,台北地檢署庭訊時,王女坦承不諱,檢方還傳訊張女作證,張女表示,當時有民眾的斗笠戳到她,她才會氣憤破口大罵。

檢方認為,王女未經查證就隨便指控范女,惡意誹謗,對范女名譽造成損害,加上雙方無法和解,因此將王女依加重毀謗罪起訴。而法官認為,王女所為實屬不當,但事後立刻向范女道歉,且自始至終都坦承自己犯行,也有和解意願,只是范女不願意和解,法官審酌後給予王女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