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舞台仍維文化景觀 中信仍未解套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6日電)台北市文化局今天召開第69次文資會議,會後仍決議「新舞台」維持文化景觀。台北市法務局表示,中信金收到處分書若不滿,可在30天內提起訴願。

台北市文化局今天召開第69次文資會議,備受矚目的新舞台案,經文資委員討論後,仍維持原本文化景觀的認定,但撤銷了原本強制要求維持原有表演機能的附帶決議。

新舞台原先被列為文化景觀,且附帶決議強制要求維持原有的表演空間機能,如今附帶決議刪除,雖然不強制「新舞台」維持表演空間機能,但仍對中信金處理資產構成壓力。

台北市法務局副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之一的王曼萍表示,維持文化景觀是文化局的新處分,中信金收到處分書若不滿,可在30天內提起訴願,再由訴願審理委員會審議。

王曼萍說,訴願會受理案件後將在3個月內作出決議,包括訴願不受理、訴願駁回、撤銷原處分。

她指出,雖然文化資產保存法對新舞台案無強制力、無罰則、也不會移送法辦,但由於文化局已公告,對於欲購買中信金舊總部的買家就形同「緊箍咒」,有無形的拘束力。換言之,就算中信金在這90天內把舊總部拆除也不會得到處罰,重點還是在「社會觀感」。

新舞台是台北市首座民營多功能表演廳,1997年5月開幕,位於中信銀信義區舊總部大樓後方。中信總部前陣子搬遷至南港後,原本希望將新舞台與舊總部松壽大樓一併出售,但卡在新舞台被劃定為「文化景觀」,導致新舞台與松壽大樓二度流標。10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