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體味遭退費逐客 女痛哭受辱提告

有體味遭退費逐客 女痛哭受辱提告

餐付完賬,老闆娘竟跑過來跟她說,有其他客人反應密閉空間,體味太重,因此退還350元餐費,並委婉請她離開,劉小姐當場直覺受辱,激動痛哭,還報警提告公然侮辱。

逢甲夜市便當街,這家韓式料理店小有名氣,劉小姐跟男友專程來用餐,但美味沒嚐到,卻先受了一肚子委屈,還鬧上警察局。

西屯派出所長向群欽:「(業者)說她身體上有體味,所以她才(要求)離開,那為什麼我已經付帳了,要叫我離開就很不悅,為什麼要這樣子。」

客人告店家,導火線就是令人尷尬的體味!

當天中午,劉小姐和男友點2份小火鍋,付完帳等上餐前,老闆娘卻帶著其他客人的反應到桌前,不得已退還餐點的350元,下了逐客令,當時高朋滿座,劉小姐面子掛不住,先是激動痛哭,最後還報警,提告公然侮辱。

韓式料理店業者:「客人反應說有不舒服的味道,我就很委婉的把她的消費金額,還給她跟她講說對不起。」

民眾:「我會覺得蠻受傷的。」

將心比心想,民眾都替劉小姐覺得很受傷,賣吃的同業,該怎麼做才好?

餐飲業者:「還是一樣給她在裡面用餐,然後跟(反應)客人說聲抱歉,因為這有點人身攻擊,因為有體味也不是她本人願意的。」

同樣顧客至上,遇到類似情況左右為難,但韓式料理店老闆娘,這麼做,意外從公親變事主被告,可能還名聲受損,得不償失。(民視新聞喬祖豫、賴政坤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