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關係案 金溥聰對馮光遠求償逆轉勝

特殊性關係案 金溥聰對馮光遠求償逆轉勝(中央社/資料照片)

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向馮光遠提告求償,一審敗訴,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逆轉今天改判馮須賠100萬元及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馮光遠的律師受訪指出,待收到判決書,再和馮光遠研究是否上訴,對於高院改判,感到相當意外。

全案於9月21日辯論終結,當天兩造出庭在庭上激辯,金溥聰說馮光遠兩面手法,在外叫他和總統「出櫃」,庭內稱是政治上「特殊性關係」卸責;馮光遠說,金溥聰從來沒有得過人民一張選票,「都靠著跟馬英九的關係吃香喝辣」。

全案緣於金溥聰不滿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向馮光遠求償新台幣200萬元及登報道歉,一審遭法院駁回,金溥聰上訴,高院今天宣判。本案刑事的誹謗部分,高院今年3月判馮光遠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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