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騎機車 一天內被抓兩次

記者范姜豪/臺中報導

臺中市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陳姓警員,日前執行勤務時,見一名騎機車男子臉部及雙眼發紅,陳姓警員懷疑對方酒駕,將他攔下,因對方拒絕酒測,而開出九萬元紅單。警方還赫然發現,陳姓男子前一晚才因酒駕,被同單位的員警查獲送辦。

警方調查,陳姓男子日前晚間與友人聚餐,吃了加有米酒的薑母鴨,在騎車返家路上,因為車身搖晃,被巡邏員警攔下,渾身酒氣的陳男,酒測值高達0.85MG/L,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

不料,一天不到,陳男於翌日中午經檢察官飭回,又喝了一罐啤酒,居然再次酒後騎車至住家附近的彩券行,想買張彩券去霉運,結果被眼尖的陳姓警員發現有酒駕之嫌。

陳姓男子在彩券行前被攔下,但堅持不肯接受酒測,只顧著挑選號碼簽注彩券,還不停表示,自己已經沒錢不能再被抓,要陳姓警員放過他,與警方僵持了快半小時,但警方不理會,陳男好運彩券還沒買到,反而先收到一張拒絕酒測的九萬元紅單。

警方呼籲,為了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請勿酒駕,以免因酒誤事而後悔莫及,且酒駕除行政罰則外,還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而留下案底,立法院也早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對曾有酒駕違規者,如果5年內再犯的話,加重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