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販售電子煙液 警方依藥事法送辦

網拍販售電子煙液 警方依藥事法送辦

一名張姓男子先透過淘寶網大量訂購各種口味的電子煙液,再以自己經營的網拍頁面販售牟利,台北市大同分局警方獲報,認定含有高濃度尼古丁成分的電子菸液,屬於違禁藥品,持搜索票前往查扣,並帶回張姓男子,全案訊後依違反藥事法移送偵辦。

(杜大澂報導)

警方是接獲通報,有人在拍賣網站上販售電子菸液,還以多種口味為噱頭,但電子菸液含有尼克丁成分,被衛生署明確列為違禁藥品,因此,警方著手偵辦,循線前往台北市士林區搜索,在張姓男子住處查獲220瓶各式口味的電子菸液,並將他帶回偵訊。

大同分局偵查隊副隊長蔡火恭說明案情。「前往張嫌家裡,共查獲香草、冰薄荷、紅酒、可樂和咖啡等13種口味的電子菸液,共220瓶。」

嫌犯雖然辯稱,在國內販賣香菸無罪,電子菸液也僅含微量尼克丁,不過,警方表示,使用含尼古丁的電子菸液,除了上癮,也會帶來中毒危險,更嚴重甚至造成死亡,呼籲民眾不要購買未經檢驗許可商品,全案訊後也依違反藥事法罪嫌移送法辦。

(圖╱翻攝警方蒐證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