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大戶 保險業半年繳逾7,000萬

工商時報【彭禎伶╱台北報導】

保險業成金管會罰鍰收入「最大支柱」。據統計,近半年保險局共開出29張罰單,共罰鍰金額7,160萬元,同時間銀行局開出36張罰單,罰鍰金額1,460萬元,等於保險業繳的罰款是銀行的4.9倍。

若是看今年到4月底,保險局已開出21張罰單,共罰2,740萬元,其中以南山人壽與新光人壽各有三張罰單,各被罰鍰780萬元,為今年最大苦主,其次是宏泰人壽與第一產物都各被罰300萬元。

今年以來銀行局開出21張罰單,但17張是糾正,三張開罰者金額共850萬元,即兆豐銀被罰600萬元、台新銀100萬元及財金公司150萬元,今年以來保險業的罰鍰金額仍是銀行的三倍以上。

至於證期局今年到4月底共開出30張罰單,開罰23家證券期貨業者,其中有12張糾正,及18張共罰鍰632萬元,其中以康和期貨被罰168萬元、大昌期貨罰60萬元及元富期貨罰48萬元最多。

4月26日保險局再針對宏泰人壽不動產投資未即時運用且有收益,開出半年來第四張罰單,保險局表示,這次是針對宏泰人壽投資台北市的土地,五年來都沒有開發完成,完全沒有收益,資金等於閒置,所以罰鍰100萬元,且限一年內出售這筆不動產。

先前宏泰人壽已因新北市新莊副都心、高雄市及台中市土地各被開罰90∼100萬元不等,有些是已開發成建案出售中,有些則未開發完成,合計因土地已被開罰390萬元,且都被限一年內改善或出售,加上去年底關係人交易的690萬元罰單,這半年來宏泰人壽以1,080萬元「榮登」近半年壽險業罰鍰第一名。

26日同一天,三商美邦人壽是因為被檢舉,其手術醫療終身健康險的理賠,未能正確核算理賠金額,同時融通給付作業又欠缺獨立性,白話文來解釋,即許多醫療險給付可能在保單條款中位於模糊地帶,各公司都有通融性的作法,但三商美邦人壽會視保單是哪位業務員行銷,該業務員平日的理賠情況等,作出不同的通融措施,被保險局以欠缺獨立性及明確控制點,開罰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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