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兒科學會建議 嬰兒可接觸螢幕

不論電視、電腦、手機等各種用品,螢幕早已充分融入生活,似乎帶來不同教育方式,但過度使用又有損害身心健康疑慮,美國兒科學會給予最新建議,0至18歲嬰兒可以在成人監督下進行視訊聊天,能夠促進社會交往。

美國兒科學會放棄1999年嚴格限制,2歲以下不應該接觸螢幕,反而建議能在父母監督下,兒童能夠接觸部分媒體同時受益,包括0至18個月嬰幼兒,能藉由螢幕與遠方親人聯繫感情,但僅限視訊功能。

18至24個月兒童能夠接觸媒體,但內容必須有教育性,同時父母應該在旁解說,由於傳統媒體無法提供數位學習,因此在監護人互動中,可以學到一些知識,18個月幼兒大多已經能在螢幕學習認知能力。

2至5歲兒童可以藉由媒體學習知識,但過度依賴會擾亂睡眠、社交、語言、認知能力發展,因此美國兒科學會建議,每天看螢幕必須限制1個小時以內,並且要高品質內容,家長最好也要在旁邊教導。

針對6歲以上兒童,家長應該給予時間限制,確保看螢幕時間不會影響睡眠與其他健康習慣,並且嚴格規定「無螢幕」時間,例如吃飯不可接觸,父母親最好也要以身作則,能夠減少看螢幕時間,讓孩子能夠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