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大選》「電郵門」風暴擴大 國務院督察長痛批希拉蕊行為失當

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再生波瀾,正在尋求民主黨提名的前第一夫人、前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25日受到國務院嚴厲批評:她在國務卿任內(2009年1月─2013年2月)未申請許可就使用私人電郵伺服器處理公務,而且就算當時提出申請,政府也不會批准這種嚴重違反資訊安全的行為。

希拉蕊自去年4月宣布參選以來,黨內外政敵就藉由這樁「電郵門」(Emailgate)事件(或醜聞)對她窮追猛打,指控她為了個人便利與私密,罔顧國家資訊安全。希拉蕊則辯稱此舉並未違反聯邦法規,而且她從未利用私人電郵來處理機密事務。

如今國務院督察長(Inspector General)黎尼克(Steve Linick)發布措辭嚴厲的報告,她的黨內對手桑德斯(Bernie Sanders)與共和黨對手川普(Donald Trump)顯然會好好利用,讓她原本就飽受質疑的人格誠信再遭重創。川普先前就為她貼上「不老實的希拉蕊」(Crooked Hillary)的標籤。

督察長報告5大重點

據《紐約時報》分析,這份長達83頁、提交給國會的報告有5項要點:
一、希拉擔任國務卿時期,如果想使用私人的電郵帳號與伺服器處理公務,應該要提出申請;但她就算提出,國務院也不會批准。
二、她應該在離開公職之前,將所有電郵交出。但她並沒有這麼做,違反了國務院政策與《聯邦檔案法》(Federal Records Act)。
三、她的幕僚曾建議她應該使用國務院的電郵帳號,但她表示她擔心這麼做會讓自己的私人電郵內容外洩。
四、2011年1月,柯林頓夫婦的資訊顧問曾暫時關閉他們的電郵伺服器,原因是「有人試圖入侵我們的電郵系統」。
五、希拉蕊任內的美國駐肯亞大使葛瑞興(Scott Gration)也因為使用私人電郵來處理公務,遭到國務院懲誡。

希拉蕊私人電郵未經核准 也不可能被核准

黎尼克督察長在報告中指出,希拉蕊在利用私人電郵來處理公務之前,必須先與負責檔案管理與安全的官員磋商;但是從現有資料來看,她完全沒有依循必經程序。從過去到現在,國務院都不允許這種電郵使用方式,但黎尼克並未明言希拉蕊因此決定便宜行事。

報告撰寫過程中,希拉蕊及其多位高層幕僚都拒絕接受督察長辦公室訪談。報告公之於世之後,希拉蕊陣營發言人法隆(Brian Fallon)發布聲明,仍然堅稱在她擔任國務卿時期,國務院官員就已得知她使用私人電郵;此外,她的私人電郵伺服器也從未被成功入侵。

事發後上繳3萬封公務電郵

去年3月,希拉蕊承認在任職國務卿期間使用私人電郵處理約6萬封電郵,其中3萬封因涉及私人事務已被其團隊刪除。督察長報告指出,希拉蕊在2013年2月1日卸任當時,沒有按照《聯邦檔案法》的規定上交所有公務電郵。儘管她後來上交3萬封公務電郵,但其中並不包括2009年1月至4月的通訊記錄。

由於這些電郵都是由希拉蕊私人伺服器收發,因此希拉蕊及其團隊能完全控制交出的電郵內容。這令共和黨人大為不滿,稱這便於希拉蕊隱瞞涉及2012年9月美國駐利比亞班加西(Benghazi)領事館遇襲、美國大使史蒂芬斯(Chris Stevens)等人遇害事件的不利通訊記錄。

涉及「絕對機密」、「極機密」電郵 FBI調查中

美國國防部去年向國務院遞交了10餘封希拉蕊在2009年1月和2月通過私人電郵與時任美軍中央指揮部(USCENTCOM)司令裴卓斯(David Petraeus)的電郵通訊。這也使得外界質疑希拉蕊是否真的已將公務電郵全部上交。

今年1月,美國情報機構在給國會的一份聲明中稱,調查人員在希拉蕊上交的電郵中發現約22封內容屬「絕對機密」(top secret)、65封屬「極機密」(secret)級別。目前,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正在就希拉蕊使用私人電郵和伺服器處理公務是否危及政府機密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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