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藥摻碳酸鎂 食藥署:要罰可判刑

胃藥摻碳酸鎂 食藥署:要罰可判刑

碳酸鎂添加在胃藥內,除了輔助定型,也有制酸療效,不過,食藥署鄭重聲明,工業等級的碳酸鎂,絕對禁止摻入藥品,將要求全國藥廠,自行檢視來源品質,否則絕對重罰,移送法辦。

工業用碳酸鎂,流入藥廠,主要用途是作「賦形劑」,也就是「防止藥粉結塊」或「讓粉末成錠」,但是《藥事法》只規定主成份須經過許可,賦形劑並無明確規範,疑似出現法律漏洞?

食藥署緊急澄清,工業級碳酸鎂,藥廠一律禁止使用。

食藥署藥品組組長劉麗玲:「高純度的(碳酸鎂)才可作為藥品,不可以用非法的賦形劑,產品如果有瑕疵的話,都是用「劣藥」來處理。」

碳酸鎂,防水防潮,工業用途,多做止滑粉、乾燥劑,藥理上,也可合法用於胃藥、軟便劑中,除了幫助定型,其實也具有療效。

醫師黃炳文:「碳酸鎂主要是當作「制酸劑」,也就是胃酸過多時,它可以吸收胃酸,另外就是當作瀉藥。」

從黑心胡椒,演變到了黑心胃散,不管胡椒廠或製藥廠,都異口同聲喊冤,是上游誤導,下游誤用,真的不知情嗎?最簡單,出貨的是化工行,袋子上也寫了英文「只限工業使用」,辯稱看不懂,實在很難交代。

進興行製粉廠謝先生:「我就想說(誼興)有掛保證,而且製藥廠也在用,(藥廠介紹你用的?)對啊,我就認為沒有問題了。」

工業用碳酸鎂,會殘留重金屬,吃多傷肝腎,如果直接進貨使用,依法可處6∼30萬罰款,情節嚴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砸了招牌,也不能再製藥。(民視新聞李文華、張士政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