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臨時工定義是什麼?投保薪資怎麼算?保費多少?享有勞退嗎?
每逢重大節日或工廠出貨熱潮,許多雇主都會在正式員工之外,聘請臨時工以應付臨時的大單需求,這些臨時工在勞保權益上到底有哪些保障?臨時工又如何被定義?勞保投保薪資該怎麼計算?保費要繳多少錢?是否能享有勞退?帶你一起來了解。
勞保臨時工定義為何?跟部分工時人員差在哪?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指出,臨時工意指短期工作人員,也就是沒有全月在職、不定時到工者,例如短暫受僱幾天的臨時搬運工。而部分工時人員指的是工作時間比起一般全時勞工有相當程度的縮短,不過全月均在職、受雇主輪派定時到班,工讀生、計時人員、PT人員均屬之。兩者定義上並不相同,勞保投保薪資申報方式也有所差異。
勞保投保薪資怎麼算?保費多少?
臨時工(短期工作人員)應由雇主於勞工到職當日加保勞保,離職當日退保,並以同一工作等級員工之月薪資總額,申報勞保投保薪資。假設小明打臨工5天,且有參加就業保險,一天薪水1,200元,計算公式則為1,200元x30天=36,000元,勞保級距應為第9級(34,801元至 36,300元),月投保薪資以36,300元採計,實際保費則以工作天數5天計收,此時小明個人應負擔835元÷30天x5天=139元;另由雇主負擔487元、政府負擔71元。若想了解勞保個人保險費,可前往勞保局官網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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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是什麼?臨時工有嗎?
就業保險和勞保皆為「在職保險」,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於就(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並支領薪資的勞工,不分臨時工、工讀生、正職人員,都應由受僱單位申報加保。
若臨時工同時從事兩份以上的工作,就業保險可由勞工選擇擇一參加或同時參加,如果擇一參加須由勞工以書面向勞保局說明。但勞保局提醒,就業保險和勞工保險涵蓋就業安全、職業災害安全和普通事故安全等保障,要是身兼數份工作,最好不要為了減輕保險費負擔選擇只在一個單位投保,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勞保臨時工有勞退嗎?
臨時工(短期工作人員)屬於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之範疇,只要投保單位是「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雇主就應為臨時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臨時工的勞退計算方式,應由雇主於勞工到職日申報提繳,離職日申報停繳,要將日薪換算成月薪,再對照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提繳金額不得低於薪資總額的6%,若有加班費,也需加入月提繳工資申報。
舉例來說,小明打臨時工5天,一天薪水1200元。日薪1,200元X30日=月薪36,000元,對照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月提繳工資為36,300 元,此時雇主最少需要替小明提繳退休金金額為36,300 元÷30日×5日×6%=363元。
除了雇主提繳,勞工本身也可以自願提繳最多6%,強迫自己儲蓄的同時,自願提繳金額還能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只要年滿60歲,便可依據提繳年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詳細資訊可參考勞保局官網。
核稿編輯:沈孟燕、廖梓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