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方言罵同鄉 旁人聽不懂 無罪確定

舟山方言罵同鄉 旁人聽不懂 無罪確定

桃園中壢有兩名陸配因長期不合,其中一名婦人三年前用舟山方言罵另一名婦人,被對方控告涉犯公然侮辱罪嫌,但高等法院認為,沒有第三人聽得懂舟山方言,判處無罪定讞。

判決書指出,同為大陸籍的孫姓婦人及徐姓婦人先後嫁來台灣,還住在同一個眷村,雙方因故結怨。民國101年4月,孫姓婦人用舟山方言大聲對徐姓婦人說話。徐姓婦人錄音指控對方涉嫌公然侮辱,檢方聽不懂又找不到人翻譯,徐姓婦人自行翻譯,指對方罵她「老婊子」等語,檢方才有辦法起訴。歷審認為,旁人既然聽不懂,又怎理解有無侮辱之意,判決孫姓婦人無罪定讞。

(圖: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