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7民代賄選 一審判當選無效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日電)苗栗檢方去年選舉期間偵辦多起賄選案件,並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今天一審宣判,7民代當選無效。

7名被判當選無效的民意代表包括苗栗縣議員張家靜、苗栗市民代表陳仁杰、造橋鄉民代表(柏)雲南、竹南鎮民代表康清字、曾金龍,以及通霄鎮白西里長王家和、南庄鄉獅山村長張金田。全案可上訴。

依選罷法規定,民意代表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缺額依該選區落選人得票數高低順序遞補,國民黨籍縣議員張家靜若二審判決當選無效定讞,可望由該區「落選頭」民進黨籍羅貴星遞補。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表示,檢方首宗當選無效勝訴案件是3月25日宣判的三義鄉民代表徐健堂因賄選當選無效,今天宣判的7件也全都勝訴。

他說,苗栗地檢署打擊賄選絕不手軟,對於明年初大選,已著手展開反賄選相關作為,呼籲有心參選者,切勿以身試法,否則絕對會得不償失。10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