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議員涉貪污詐財 檢方聲押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4日電)苗栗縣民進黨籍議員李聰祥涉嫌向小吃店勒索保護費,並向議會虛報詐領車馬、出席費;苗栗檢方經蒐證約談今天將他聲押。

苗栗地檢署調查,苗栗縣議員、民進黨團總召李聰祥自民國98年起,涉嫌仗恃民代身分,以插乾股、要求按期分紅等方式,向地方小吃店強收每月新台幣2萬元保護費,揚言「不給就讓你做不下去」,初估不法所得200餘萬元。

此外,李聰祥也遭檢舉涉嫌以不實單據虛報詐領苗栗縣議會議員出席費和車馬費等,檢方先調閱民國102年相關支領憑證,初估詐領金額約數萬元,將再清查李聰祥2屆議員任內所有申領資料進行比對。

苗栗檢方昨天指揮廉政署、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幹員前往李聰祥住家、服務處及苗栗縣議會等地搜索,帶回李聰祥及手下、苗栗縣議會職員、小吃店業者等31人訊問,李聰祥及關係人共9人列為被告。

李聰祥否認有仗勢勒索情事,聲稱是合法投資小吃店,昨天深夜被帶回苗栗地檢署複訊時向媒體表示委屈「是政治迫害」。

檢方根據相關事證及證人指述,認定李聰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詐取財物及圖利等罪,且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李聰祥,其餘8名被告有3人交保、5人請回。10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