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1/25

2.公司名稱: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法人預估.....華碩首季EPS 上看6元.....

7.發生緣由:

該報導所提營收等相關數字預測為媒體及法人自行推估,本公司並未提供財務預測或

預測性財務資訊。本公司定期於每季法人說明會,報告最近一期營運概況及對未來之

營業目標(如主要產品出貨量),並同步將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

站中,供投資人查詢。

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