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同居人4歲兒 劉女遭重判12年半

虐死同居人4歲兒 劉女遭重判12年半

台北市一名4歲男童今年2月被虐死,檢方調查後認定,男童是被生父的劉姓同居人施虐致死,今天士林地方法院依家暴致死罪,判處劉姓女子12年半刑期。至於,男童的父親和劉姓女子,由於另外涉及用熱水燒燙男童5歲的姊姊,由檢方另案偵辦。

(杜大澂報導)

1名4歲男童,今年2月中被父親送到醫院,但全身布滿新舊傷痕,經過急救仍宣告不治,檢警獲報調查,發現男童生父的劉姓同居人,在男童送醫前,多次拿浴室用的長柄刷毆打他的身體,男童閃躲時還撞到牆壁再倒地,另外,劉姓女子因為不滿男童沒有好好吃東西,猛捏他的臉頰,又用力推一把,造成男童左前額撞擊地板,直到發現男童呼吸不順,才緊急送醫,但仍因顱內出血傷重死亡。

劉姓女子到案之後供稱,因為要獨力照顧4名小孩,情緒並不穩定,當天只是想要管教,沒有料到會發生悲劇。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31號依傷害和傷害致死罪,合併判處劉姓女子12年6個月有期徒刑。

至於,男童的5歲姊姊,也被發現遭生父和劉姓女子用熱水燒燙,目前由檢方另案偵辦。

(圖╱士林地院外觀取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