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醫療糾紛 醫生律師當公親

中國時報【周麗蘭╱雲林報導】 近年醫療糾紛案件大增,調解成功率只有一成多,雲林地方法院在律師、醫師等多公會支持下,甄選17名醫師、11名律師擔任調解委員,未來只要發生醫療糾紛,便由1名律師、1名醫師共同調解,使醫師、病患更能切入重點,不必花時間打官司。 雲林縣衛生局長吳昭軍表示,2003年累計雲林縣醫療糾紛案件約200件,2015年接近600件,目前1年約20多件;這個數字很嚇人,訴訟動輒5、6年,最快2年半,對醫師與病患都是折磨。 吳昭軍還說,許多病患存有「用刑事(訴訟)壓民事」的心態,但專業與知識不對等,衍生很多誤解,例如曾有病患因膝蓋開刀感染,要求1000萬元賠償金的天價。 雲林地院民事庭長黃一馨表示,醫療糾紛以前難以調解成功是因雙方對立,對事實與責任有認知落差;但台中地院試辦邀請醫師、律師擔任調解委員,釐清相關資訊,雙方放下疑慮後,調解率高達6成。 他強調,醫療糾紛導致醫病關係互不信任,是當事人也是社會的損失。 律師康志遠也說,曾接過醫療糾紛案件,官司打到最後醫師被磨損,病人也沒達到目的,原因只是「賭一口氣」、「不爽」。他很期待雲林縣試辦醫療糾紛調解能上軌道,改善惡化的醫病關係。 衛生局表示,未來雲林縣民有醫療糾紛,可向雲林地院或衛生局提出醫療爭議調處,雲林地院將通知兩造以及專業調解委員進行調解,讓彼此理性、有效溝通,萬一調處不成再尋求司法救濟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