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詐騙難追查 只能聯合辦案

旺報【記者林瑞益╱台北報導】 刑事局資深刑警3日表示,類似馬來西亞詐騙案的跨國詐騙案,追查機房相當困難;就算找到詐騙集團的作業機房,由於多半在國外,我方要調閱資料難度高,未來只能採多國聯合辦案模式。 馬來西亞、肯亞等地發生的台籍人士跨國詐騙案,都是將機房設在境外,從境外打網路電話至大陸詐騙;為了規避警方追緝IP,詐騙集團透過網路撥打的詐騙電話還會先繞不同IP跳轉至其他國家,再撥至大陸。 兩岸警方辦案方式不同,台採嚴格的證據主義,因此4月16日衍生出從馬來西亞押回20名嫌犯,起初因犯罪事證不完整,訊後請回。大陸則是先抓後審,台灣嫌犯到了大陸,面對公安則都坦白面對,清楚交代犯罪事實。 專門偵辦電信詐騙案的刑警都認為,大陸公安在處理犯罪案件比台灣警方更有自信與把握,加上兩岸法律與刑度不同,也左右犯嫌面對案情的態度。 兩岸自從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對於打擊犯罪已經有一定的默契,但對於事涉第三地的境外詐騙,一名刑警指出,台灣在此著力有限,若是機房設在第三地,得與所在國家交涉調閱資料,但我方尚未加入國際刑警組織,除非是邦交國,否則很麻煩。也就是說,在類似的跨國詐騙案件偵辦上,只靠台灣自己很難完整偵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