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駕駛 交部放寬門檻

台灣觀光事業蓬勃發展,遊覽車業估計駕駛不足約一千五百人,交通部公告修正相關規定,降低取得遊覽車駕駛資格門檻。 交通部公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縮短成為遊覽車駕駛資格的年限。 公路總局說,遊覽車駕駛不足,有可能衍生駕駛超過工時而影響遊覽車營運安全。 公路總局說,依目前的規定,要駕駛遊覽車,必須持有大客車駕駛執照滿三年,業界認為徒具形式,因有大客車駕駛執照者,不一定有實際經驗。 通盤檢討後,公路總局將遊覽車駕駛資格修正為有兩年受僱從事大客車駕駛經驗,加上一○一小時專業訓練,就可成為遊覽車駕駛。 公路總局統計,目前台灣約有一萬六千輛遊覽車,有遊覽車資格者雖有約兩萬人,但實際從事遊覽車駕駛的才約七至八成,國際觀光客年年成長,加上國民旅遊愈來愈興盛,尖峰時段,駕駛的確不夠用。